关于印发《丹霞英才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 《丹霞英才计划》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韶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丹霞英才计划
围绕建设人才集聚高地新目标,立足“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定位,聚焦产业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大力集聚重点发展领域精英人才,为我市以生态为特色优势融入湾区发展,建设生态绿色发展高地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智力支撑、创新支撑,特制定本计划。
一、英才范围
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办)统筹,韶关学院、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组团,集中或分批赴省内外重点高校招聘,以及经市人才办批准自行组织到专业院校或人才市场公开招聘的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党政储备类、教育教学专业类、医疗卫生专业类、产业科技类、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类和职业技能类人才认定为丹霞英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紧缺急需人才,不设学历要求,经市人才办认定,列入丹霞英才范围: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拥有重要科研成果;获得省政府系统及以上各类奖励表彰等荣誉称号;公共服务领域和产业发展领域每年新引进的符合当年度人才导向目录的百名紧缺适用人才;入选我市百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符合韶府〔2019〕29号文有关条件的总部企业高管人才。
县(市、区)引进各类人才的学历(学位)放宽到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历(学位)。日常管理和服务由各县(市、区)负责。
二、目标任务
从2019年到2021年,每年公开招聘各类紧缺急需人才2000名左右。其中,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以及中央和省驻韶单位等合计引进1000名左右。包括:市人才办牵头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党政储备人才,韶关学院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学、科研人才,市教育局牵头市直属学校招聘的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市卫健局牵头市属医疗机构招聘的综合性大学或医科大学医学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和市国资委牵头招聘的产业科技专业类、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同时,包括不设学历要求,经市人才办认定的上述各类人才。
各县(市、区)招聘1000名左右,自主确定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目录,引进党政储备人才,以及教育、卫生、科技、企业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领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和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人才。
三、方式程序
由市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统筹,市科技、教育、卫健、工信、国资委等部门和韶关学院,以及各县(市、区)具体落实,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组团或自行组织赴省内外重点高校、专业院校、人才市场进行现场招聘(招聘结果报市人才办备案)。
(一)党政储备类和教育教学类、医疗卫生专业类人才
市级层面党政储备类人才,由市委机构编制部门拿出300个事业编制,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周转池”,由市委组织部“统招统分统管”,在市人才办统筹下组织实施。县(市、区)亦可根据实际情况,拿出一定的编制参照执行。
教育教学类人才、医疗卫生类专业人才招聘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卫健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程序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应聘、资格审核、现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列编聘用等。
(二)产业科技专业类、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类和职业技能类人才
由招聘企业自行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工信、国资、科技、人社等部门予以指导。符合条件的纳入丹霞英才范围。
四、培养使用
(一)党政储备人才
党政储备人才直接列入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为管理八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为管理九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期间实行“导师制”,进行结对帮带,由工作单位分管领导负责政治教育、思想引导、工作指导,同时实行考核制,对英才表现情况每季度组织考核一次,由用人单位导师作出鉴定意见。工作期间为英才提供各种实践锻炼和学习培训机会。聘任满3年(含试用期),考核优秀且符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相关规定的,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为管理七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须取得中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可聘任为管理八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须取得中级职称)。表现突出的,按相关规定调任公务员。此类紧缺急需人才的编制和岗位按照市委组织部统分统招统管原则实行单列管理。管理期内,有计划地选择一批急需专业的博士、硕士到经济主战场、乡镇挂职任职。县(市、区)党政储备人才培养方式参照执行。
(二)教育教学专业类人才
由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做好有关培养和服务工作,实行“导师制”,由用人单位安排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作为英才的指导老师,负责思想引导和业务指导,采取跟岗实践、课例研讨、课题研究、教学展示、名校考察等形式,实现导师引领与自主研修、教学实践与理论提升两个结合,促进英才突破专业发展短板。优先安排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社科类项目立项。
(三)医疗卫生专业类人才
由市、县两级卫健部门做好有关培养和服务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应为英才在临床实践、学术交流、信息传递及相应科研等方面创造条件,通过规范化培训、“一对一”导师带教制、集中培训、专项技术培训等多种培养方式,造就一批医疗卫生骨干人才。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及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和资助等方面,同等条件下对英才予以优先考虑。优先推荐英才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四)产业科技专业类人才
鼓励用人单位制定落实具体培养方案,配备培养导师、团队助手,提供重要的科研岗位和具体科研项目。优先推荐产业科技英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鼓励用人单位健全收入分配机制,根据产业科技专业类英才的能力水平、业绩贡献等在待遇方面给予重点倾斜。鼓励和支持产业科技专业类英才参加学术技术创新交流活动,通过论坛、讲座、行业沙龙、高级研修班等形式不断拓展其学术技术视野及专业技术水平。
(五)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类和职业技能类人才
鼓励国有和非公企业用人单位制定落实具体培养方案,提供重要的管理或技能锻炼岗位。市工信局和市国资委牵头,指导用人单位通过跟岗学习、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企业经营管理后备力量;通过采取业务政策宣贯、企业管理标杆培训计划等方式,推动培养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人社局鼓励企业定期组织技能人才进行“技能大比武”,对在比武中脱颖而出的技能英才授予荣誉称号,安排到重要岗位磨砺,重点跟踪培养。
五、英才待遇
(一)给予相应政策待遇。符合《韶关市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实施意见(试行)》《韶关市百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选拔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韶关市扶持产业科技人才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规定范围的英才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经济待遇和培养经费的扶持。由市人才办牵头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除工资外,年度机关工作考核绩效等财政发放的福利待遇由工作单位负责发放。
(二)提供人才公寓保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招聘的党政储备人才,安排入住金城小区英才公寓,五年内免房租、物业管理费;韶关学院、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科技局等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招聘的人才,由市直所在单位和各县(市、区)妥善安排人才周转房或人才公寓。
(三)实行“丹霞英才卡”服务。符合“丹霞英才卡”服务制度范围的持卡人可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景区、交通、公积金、金融、法律援助等方面的便捷服务。县(市、区)可自行制定本级英才卡服务制度。
(四)建立人才交流平台。依托市、县两级人才驿站,分行业或分领域,开展英才沙龙、英才茶座、英才读书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搭建英才交流互动、项目对接平台。
六、保障措施
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机关部门(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有序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本计划市级层面所涉及的资金从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市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符合多重奖励资助条件的,按“不重复”原则执行。各县(市、区)从本级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英才各项经济待遇的发放和培养经费的扶持。
本计划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韶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印发